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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谴责中国对喇荣佛学院僧尼进行“爱国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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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7年3月30日报道】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昨日(29日)发布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停止驱逐且针对色达喇荣佛学院僧尼进行“再教育”的行为。文中提及,中国官方于3月12日宣布将于今年四月底前拆除约三千多个僧舍。

图片取自Human Rights Watch

人权观察昨日再发布声明谴责中国政府驱逐色达喇荣佛学院僧尼,并迫其参加爱国教育的行为。

许多色达喇荣佛学院与亚青寺的尼师与僧侣被驱逐,并遭强迫返回“西藏自治区”与其它藏地,同时受到当局严密的管控。

去年十一月,境内流出消息指出,北京当局强迫遭驱逐僧尼于西藏林芝县接受政治“再教育”的课程。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指出,“这些针对受驱逐僧尼的限制措施必须被废止,让他们可以充分行使信仰宗教的权利。”

报导中透露,喇荣佛学院的一名高僧在近日向学员发表演讲指出,“那些已离开的僧尼绝非自愿,且不论他们有没有地方去,都必须离开。”

这位僧人还在演讲中透露,这些拆迁驱逐的政策“来自中国政府高层”,因此劝导学员们对此忍耐噤声,不要采取示威、自杀等反抗行为。

新闻稿指出,有媒体报导僧尼从色达五明佛学院遭逐返乡后被强制参加爱国教育课程,更有境内传出的视频显示,疑似同为受驱逐的尼师,被迫穿军装、唱爱国歌曲,接受中共的爱国“再教育”。

日前境内传出一部视频片段,内容为多位尼师穿着军服,唱诵中国爱国歌曲,歌词内容为“藏族和汉族是一个妈妈的女儿”。

人权观察指出,视频中尼师接受爱国再教育行为,已触犯沙弥十戒中的“不可观看聆听歌舞、戏剧等声光视听娱乐”一条,所以怀疑这些尼师是在强迫下而表演。中国官员要求这些尼师唱歌跳舞,借此来羞辱她们。

中国政府对待这些尼师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她们的宗教自由权利,更是中国签署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所禁止的行为。

据人权观察了解,有两名受驱逐被迫返回家乡的僧尼,未被允许留在他们曾居住已熟悉的拉萨市,反而被强迫返回位于偏远地区的出生地。另外,中国政府更要求他们经常性地到当地警局报到,更不允许她们再加入任何寺院。

消息人士向人权观察透露,任何被迫返回“西藏自治区”的僧尼都不被允许再进入寺院修行,这些僧尼被中国归类为“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

即使政府同意部分寺院的要求,对被驱离僧尼做出一定程度的补偿,约有一千两百名尼师被安置于青海与四川省的临时搭建所,但中国政府强拆色达喇荣佛学院并驱逐该院僧尼的行为仍然违反了宗教自由和实践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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