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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高法:不可将逃亡藏人移交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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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9月24日报导】尼泊尔最高法院于本月22日就二十三名入境逃亡藏人作出宣判,要求当局立刻将这批藏人移交给国际难民事务署,决不可遣返给中国政府。

本月11日尼泊尔警方在该国边界区拘捕了23名从西藏出逃,入境尼泊尔的西藏青少年。按惯例,凡是遭尼泊尔拘押的逃亡藏人,在受到国际难民事务署的关照后,迅速被给予释放,但这次因受到中共驻尼泊尔大使的干预,并要求遣返中国而被拘押十多天。

本月21日,尼泊尔有关人权律师就当局拘押23名逃亡藏人的行为提出上诉后,第二天即本月22日,尼泊尔最高法院传唤尼泊尔内政部和警署相关人员到法院就拘押逃亡藏人进行说明,并迅速做出判决,指出这批逃亡藏人不可移交给中国政府。

针对尼泊尔高法的宣判,尼泊尔人权组织成员苏迪布•帕塔克(Sudip Patak)表示,这是尼泊尔最高法院所作出的最迅速、最有力的一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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