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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驳达赖喇嘛尊者转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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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9月27日报导】西藏人民至高无上的领袖达赖喇嘛尊者于上周六(24日)就有关转世问题发表具有十一项内容的公开声明,强调下任达赖喇嘛转世只有尊者本人才有权利确认。中共外交部对此提出反驳,声称达赖喇嘛的转世,应遵循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去办。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于昨天(周一)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达赖喇嘛尊者就转世问题发表声明方面的提问时指出,十四世达赖喇嘛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动机,肆意歪曲和否认历史,是对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极大破坏,是对达赖喇嘛传承体系的极大亵渎。

达赖喇嘛尊者在发表的公开声明中指出,尊者本人在在1939年认证为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时,西藏与中国之间的“供施关系”已经断裂,因此,没有必要经过“金瓶掣签”的程序。

达赖喇嘛尊者表示,在过去,一些富裕喇嘛的管家和侍从,以贪婪和非宗教的手段“认证”不少“转世”,对宗教、寺院和社会形象造成了伤害。特别从满清时代开始,中国当权者为了干涉蒙藏事务,将宗教和喇嘛当作政治工具,实施了很多不当政策。

尊者强调,发表声明是为了佛法和众生的暂时及长远利益,防止破坏正法的企图实现。尊者说,为了欺瞒藏人和藏传佛教信众,以及国际社会,中共等待着他的圆寂,并预谋私自认定十五世达赖喇嘛。从近来颁布的各种规章、公告等,种种迹象明确显示这种图谋的存在。因此,发表这一声明是尊者不可推卸的职责。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本周一在例行记者会则表示,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当然也包括尊重和保护藏传佛教这一传承方式。达赖喇嘛的称号是中央政府册封的,否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十四世达赖喇嘛也是经当时民国政府批准认定的。

洪磊说,达赖喇嘛转世有一套完整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从来没有上一世达赖喇嘛认定下一世达赖喇嘛的作法。同时,国家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任何活佛的转世,包括达赖喇嘛的转世,都应当遵循宗教仪轨、历史定制和国家法律、法规去办。

有关方面,达赖喇嘛尊者在上周六发布的声明中作了详细说明。尊者表示,当今,集权专制下的中共领导人,一方面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另一方面却干涉宗教,强制执行所谓的 “爱国爱教”运动。尤其是中国当局发布所谓“2007年9月1开始施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的第五号法令”,这是一种极其荒谬、可耻的行为。以毁灭西藏独特文化风俗为目的,对转世认证的传统,强加种种不合理的做法,在全体藏人心中造成难以愈合的创伤。

达赖喇嘛尊者强调,如果达赖喇嘛的转世制度必须保留,并且需要认证第十五世达赖喇嘛灵童的时候,寻找转世之重任将由达赖喇嘛甘丹颇章基金会的董事会负责,由他们请示藏传佛教各宗派领袖,以及与历代达赖喇嘛如影随形般的护法众等,按照历史传统寻访、认证。还有,尊者本人也会留下相关的明确指导文字。除此之外,任何政治权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领导人,因政治需要,选出所谓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时候,谁也不需认可和信仰其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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