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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过“境外NGO管理法”引来各方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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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6年4月29日报道】中共人大“通过”了极具争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立即引来一些国家政府与人权团体的批评。这一法案被指将为当局加大限制公民社会而提供法律“依据”。

据媒体综合报道,中共人大常委会于本月28日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管理法》。法案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将由中共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监督和管理,财务会计必须经过审计,并向社会公开。这项法律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中共《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通过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有分析人士认为当局将加大限制公民社会空间。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昨天28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说,美国相信中国公民社会的活动,不仅仅对国际社会有益,对中国本身也有益处。这一限制公民社会的法案一直是中美对话中一大问题,而且因为和人权与公民社会有关,所以也必定是两国双边关系的中的一个话题。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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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奈德•普莱斯(Ned Price)也在稍后发布声明,敦促中共当局尊重非官方机构在中国的运营能力。

声明指出,新法将进一步缩小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限制美国和中国的个人与组织之间的联系,美国对此深感担忧。美国敦促中共政府尊重人权维护者、新闻记者、商业团体和其他组成民间社会的所有人,并保护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经营的能力。

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John Kerry)也在一份声明中,就中共《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表达关切,并要求中共兑现承诺,加强与公民社会的接触,保证让外国非政府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人权观察组织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也敦促中共无条件地废除这项法律。该组织认为此法律严重违反中共应当遵守的国际标准,包括结社和言论自由,以及其他基本权利。

自由之家稍早也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项法案赋予中共安全部队更大的权力监督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以削弱独立的公民社会。新规定将允许安全机构监控,查询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业务,包括对人权团体的日常活动造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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