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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要求NGO内设立党小组 进一步限制公民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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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6年9月27日报道】日前,中共当局发出通知,要求在所有非政府组织(NGO)内设立共产党小组,落实“党建工作”。有评论指,这是中共进一步地控制公民社会发展的行动,以及加强意识形态的控制。

中共民政部于19日发布通知,宣布所有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必须同步开展党建工作,设立共产党小组,签署并缴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以此来“督促推动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民间组织(NGO)在登记时须缴交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内容中,第一点即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强调中共在社会组织内的作用。

北京科技大学讲师杨志云在接受《人民日报》旗下环球网采访时称,这将会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且党建工作并不一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些组织的独立性并不会受到损害”。但该规定的发布,也引起媒体的讨论,据规定,社会组织为“非政府组织",而在非政府组织内渗入党组织,实显矛盾。

据大纪元报道,外界担忧此规定使社会组织丧失其独立性,抑制社会组织发展的活力,弱化其角色以及功能,藉由内部党组织来控制社会组织的运作,失去对中共当局监督的能力,且有评论指出社会组织一般规模很小,要在内部建立党组织有操作上的困难,可行性不高。

中共当局加强管控公民社会的动作频频,今年四月,中共人大才通过了极具争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限制其公民活动空间,引起外界抨击,表示这项法律严重触犯结社和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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