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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律学家:西藏在历史上从未是中国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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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8年8月18日报道】荷兰国际法学家、《西藏的地位》一书的作者范普拉赫(Michael Van Walt),昨天(8月17日)受邀在藏人行政中央举行的“五.五十年规划”青年论坛发言,谈及西藏的历史主权独立地位。他强调西藏在历史上从未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且中国自身在过去7个世纪中,只有明朝 3个世纪是由中国自己治理,其他4个世纪都是被外国直接统治。 

《西藏的地位》一书的作者范普拉赫 TTV 直播视频截频

范普拉赫在演讲中指出,重新强调西藏的历史独立地位并予以推介,对当下及长远的西藏运动极为重要。因为,中国宣称对西藏拥有主权,是建立于其自己的历史主张。他们引用的历史,是专为合法化其统治西藏权力而撰写的。

“中国宣称‘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如果这是事实,那么这的确会赋予中国在西藏的一些统治合法性,但中国的这一宣称是虚假的。”

范普拉赫强调,他完全可以自信地指出,西藏在历史上从未是中国的一部分,自己并非指西藏从古至今一直是独立国家,而是指西藏从来都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主张,建立于全球各地数百位专家及历史学者的无数研究、讨论、分析结果。

强调西藏真实历史地位的原因

“西藏的主权归属论不仅仅对中国共产党至关重要,对西藏同样重要。藏人认为1949年中国解放军入藏是武力侵略,这决定了西藏的国际地位,进而关乎西藏的国际权利,包括藏人的民族自决权,也就是藏人自己决定由谁、以何种方式来治理西藏的权利。中间道路就是民族自决权的一个例子。西藏曾经是否属于中国的一部分,这同样关乎藏人行政中央今天在国际上的地位。在中国宣称其有权选择下一世达赖喇嘛的当下,西藏的历史主权归属问题就变得更为重要。同样,这个问题也直接影响对话协商的基础与未来,以及国际社会的支持。”

范普拉赫指出,如果中国在历史上对西藏拥有主权,那么中国与藏人对话协商的意愿与必要性,将大大减弱,中国对西藏的统治也就具有了合法性。但是他强调,中国所称的元、明、清三个“朝代”,相互之间存在极大的区别:“比如帝国结构方面、合法性方面、意识形态方面,帝王统治方法以及所攻占的领土与属民等方面,都极为不同。三个帝国都统治了中原、或中国,并且与其统治地之外的国家地区存在间接关系,如军事联盟或政治联姻,以及西藏的例子——供施关系。只有一个帝国是中国自己的帝国,蒙古与满清帝国都同西藏的统治阶层建有宗教与政治关系,明朝则不然。”

元明清七百年,中国大部门时间都在被外国统治

范普拉赫提出,在过去7个世纪,由中国人自己统治中国的时间只有3个世纪,也就是明朝。其他的时间,中国都是在被外来帝国直接统治。明朝没有与西藏建立明确的政治关系。而西藏高原,在7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由西藏自己的君王与宗教阶级上层来统治,其间与蒙古强势可汗或满清帝王有过合作关系。很明显的是,这样的密切关系,从未与中国帝王发生过。

中国主权只限明朝领土

“不论怎样,蒙古与满清帝国与西藏君王发展出的关系,根本无法成为西藏属于中国的证明。蒙满在历史上都不是所谓的中国少数民族。其次,中国唯一拥有主权的,只限于明朝1368年至1644年所统治的领土与属民——当然不包括西藏。但更为重要的是,主权在历史上的内亚与东亚有着极为不同的意涵,而且这无法直接传递、转化至现代世界规则、现代国际法律。”

在此次的“五.五十年规划”青年论坛上,与会藏人青年将就四大主题展开讨论,并制定行动计划。

第一,藏中历史关系以及藏中现阶段在政府、公民社会、个人层面的对话交流;第二,年轻一代藏人的自由运动:交流沟通、推介与国际关系;第三,故土与流亡——在境内外同胞间建立联系;第四,如何有效推动藏人官方的“五•五十年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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