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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炉霍和色达11名示威藏人被判3至1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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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3月22日报导】因参与今年1月示威活动遭拘捕的11名西藏炉霍县和色达县藏人日前被中共当局判处3年到13年有期徒刑。

位于西藏康区甘孜州炉霍县和色达县境内在今年1月23日「中国农历新年初一」出现自焚传单,并嘱托民众不要让他们的遗体被中共军警拿走。1月23日和24日两地数百民众进行集会议论传单内容,当时中共当局派遣军警随意拘押民众,从而引发数千名僧俗民众的和平示威。这两起示威活动立即遭到当局的开枪镇压,导致数名藏人被枪杀、数十人受枪伤,另有多人相继被拘捕。

根据中共媒体《新华社》昨天(21日)报道说,四川省炉霍县、色达县人民法院近日分别对两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参与1月23日示威活动的巴多、柔吉尼玛、机卫、更托、更绒泽仁、四郎达吉、西绕绒波十三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才杨、克江、泽让、林邛七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报道说,炉霍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巴多、柔吉尼玛、机卫、更托、更绒泽仁、四郎达吉、西绕绒波在聚衆打砸抢事件中,带动、伙同他人用石头、木棒等对当地信用社、派出所、警车、公安局老办公楼和移动公司等进行打砸,损毁公私财物,七人均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色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才杨、克江、泽让、林邛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当地沿街商铺无法正常营业。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才杨、克江和泽让还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还构成妨害公务罪,对才杨、克江、泽让应依法数罪并罚。

今年1月23日在炉霍县的示威活动扩及该县所有乡村,局势陷入极度恶化当中。他们主要是为了西藏自由而进行和平示威。继炉霍县之后,同属甘孜州的色达县境内有数百名藏人分别于1月23日和24日开展和平示威活动,但两地都遭到中共军警的开枪镇压,导致多名藏人被枪杀。

上月9日,炉霍县藏人兄弟益西热赛和益西桑珠被中共军警乱枪射杀,他们的家人也遭到枪伤和毒打;当天多名藏人包括一位高僧被当局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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