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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甘孜示威女子吉美卓玛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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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9月7日报导】今年6月24日在西藏康区甘孜县城开展和平示威活动遭捕的年仅17岁的女子吉美卓玛,日前被中共政府非法宣判。

印南西藏色拉寺僧人丹巴向本台表示,(录音)西藏女子吉美卓玛,现年17岁,她于今年6月24日上午11点20分钟左右,在甘孜县城高呼允许达赖喇嘛返回西藏、释放所有西藏政治犯、西藏要自由等口号,开展和平示威活动,遭到中共公安的拘捕。上月25日,中共甘孜县人民法院以指控涉嫌“分裂国家”为罪名,非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丹巴继续表示,西藏女子吉美卓玛的家人在上月底同她最后一次见面后,大概在8月28日吉美卓玛被转移到甘孜以外的监狱中服刑。

据了解,因开展和平示威遭判的吉美卓玛,是西藏康区甘孜州甘孜县呷拉乡雄卡村人,父亲叫曲吉尼玛,母亲叫阿索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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