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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藏人再被非法判刑 西藏议会发表声明给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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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3年2月9日报道】中共当局以教唆他人自焚和煽动他人反抗中国政府为罪名,对西藏热贡同仁县和炉霍县的多名藏人判处了10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西藏人民议会就此发表声明给予谴责,并要求中共停止歪曲事实,调查导致自焚事件的真实原因。

中共官媒新华社报道说,本月8日上午,中共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教唆他人自焚为罪名,判处西藏安多热贡县(今同仁县)多哇乡藏人普化13年有期徒刑,当天下午,又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对多哇乡藏人加德合判处4年有期徒刑。法院称加德合曾在多哇乡连续发生多起自焚事件后,携带现金及物品前往自焚者家中慰问,并向家属及在场的群众宣扬有关煽动分裂国家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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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本台驻印南记者消息,上月26日,中共甘孜州炉霍县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藏人分别判处了10至14年有期徒刑。

印南哲蚌寺僧人阿旺西热向本台介绍说,(录音)2013年1月26日,西藏康区炉霍县炉霍寺僧人扎西达吉和南杰顿珠,被该县中级人民法院以带头发起2012年1月示威抗议活动为罪名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而当地俗人赤列则被法院以参与2012年打砸抢暴力事件为罪名,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另有两名藏人遭判11年有期徒刑,但无法得知他们的姓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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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8日),西藏人民议会发表声明,谴责中共以这种方式来掩盖真相,推卸责任。

西藏人民议会在声明中表示,中共当局不去调查自焚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反而继续歪曲事实,称自焚者有精神问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家庭矛盾,还指他们是恐怖分子、暴徒、分裂分子等等,并试图以金钱奖励的方式,来蛊惑藏人检举揭发自焚事件和慰问自焚者家属的藏人。

声明指中共当局的行为是在推卸责任,欺骗误导国内外民众,然而他们的这种做法只会加深广大藏人的不满,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因此呼吁中共新一届领导层,调查了解藏人自焚的真实原因,在中国宪法框架内,寻找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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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民议会还呼吁所有所有热爱和平与自由的人士,在新的一年中,继续支持西藏的正义事业。

另有消息指出,随著藏历新年临近,西藏各地的局势相当紧张,中共当局已将维稳风险评估升至最高级别,提出要“筑牢维护西藏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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