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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权中心:中共军警曾用冲锋枪射杀示威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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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a1【西藏之声2014年8月21日报道】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公布一份调查报告,证实2008年爆发的西藏和平抗暴运动中,中共军警曾用冲锋枪射杀示威藏人的情况。

设在印度的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昨天(20日)引用中共机密文件,公布一份调查报告,证实了2008年拉萨抗暴事件中,有多名藏人被中共射杀的情况,揭穿了中共所谓“绝对没有开枪”的谎言。

报告指出,日前,该中心获得了拉萨市公安局的一份机密文件,其中包括2008年3月存放于拉萨市西山殡仪馆的部分遇难者名单和拉萨市公安局对4名遇难者进行的尸体检验鉴定书,文件内容则可以充分证明中共军警曾开枪射杀拉萨示威藏人的真实情况。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研究员才让嘉向本台介绍说,2008年在西藏首都拉萨发生和平示威活动后,所谓西藏自治区时任主席向巴平措、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中国公安部发言人定慧敏等纷纷向外媒表示,“在这次破坏活动的处置过程中,公安、武警没有动用任何杀伤性武器,绝对没有开枪。”然而,该中心日前收到的这份中共秘密文件中,2008年3月,仅在拉萨西山殡仪馆就存放22具尸体,加上4名被尸体检验的遇难者,总共有26具尸体,其中11名藏人在内的共计15人是因为枪击致死。(被枪击致死的11名藏人中,包括8名男性和3名女性,已获知具体情况的有6人,他们分别是:拉萨市30岁的拉巴次仁,尼木县普松乡41岁的德穷,拉萨市20岁的旦增卓嘎,林周县村堆乡吉热村20岁的边珠,甘孜州巴塘县夏邛镇四里龙村44岁的扎西泽仁,当雄县宁中乡三组24岁的旺堆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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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进一步分析指出,按照中共资料,这些枪击致死的藏人中,大多数遇害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遇害地点包括拉萨市鲁固街道,金蕃大酒店,大昭寺附近,甘丹康萨和丹吉林寺周围等,其中发现一名男性藏人的身中17枪,另两名女性藏人的分别中15和8枪,以此可以断定,这些人是被中共军警使用冲锋枪进行扫射致死。

才让嘉表示,2008年4月1日,中国公安部曾公布,3.14事件中,除了4起纵火案中遇害的12名无辜群众外,还有6名无辜群众遇害,他们分别是:来自四川60岁的何建书;30岁的拉萨藏人拉巴次仁;当雄县24岁的旺堆达杰;甘肃永登县30岁的高某;其他2名为男性,姓名、民族、年龄、籍贯均不详。但是,西藏人权中心获得的资料中显示,藏人拉巴次仁在2008年3月14日因枪击身亡,尸体于3月17日在拉萨鲁固的家中找到;藏人旺堆达杰于2008年3月14日因枪击身亡,尸体于3月16日在大昭寺附近找到;此外,有2名不知身份的男性也被枪击身亡等。这些事情都再次证明了中共政府为了欺骗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在拉萨发生藏人和平示威活动后,有意制造各种谎言的恶劣行径。

西藏人权中心还表示,按照拉萨市公安局的这份机密文件,仅在拉萨抗议事件中,先后至少有101名藏人遭到军警的枪杀。枪杀藏人事件不单发生在示威活动期间,也发生在随后进行的所谓大搜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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