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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藏人呼吁修改移民法盼拥有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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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e【西藏之声2015年7月23日报道】在台藏人福利协会连同多个台湾权益组织,在台湾移民署前召开记者会,希望台湾政府能够修改《移民法》第十六条,正视在台藏人的身分认定、居留权、工作权等问题,并尽早提出确切的解决方案。

西藏被中共侵占、统治至今50多年间,无数藏人流亡至世界各地,选择入籍或以难民身分居留。台湾虽然为此而修正过《移民法》,但只限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境台湾的流亡藏人,才能在透过蒙藏委员会认定身份之后获得合法居留,在2008年以后入境台湾的藏人却无法获得保障。

今天(7月23日)上午,在台藏人福利协会连同台湾人权促进会等相关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在台湾移民署前召开记者会,呼吁台湾政府能够修改《移民法》相关条例,保障在台藏人的身份认定与居留权益。

图片:台湾中央广播电台
图片:台湾中央广播电台
参与记者会的15位藏人中,有11位持有藏人行政中央所核发的身份证明,2人持尼泊尔的西藏难民文件,另外2位仍在确认中,但他们在台湾却都是没有身分的“国际孤儿”。

参加了今早新闻发布会的在台藏人福利协会会长札西慈仁,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转述移民署的回应:“如果蒙藏委员会不帮忙,那移民署无法做事。”他无奈地表示台湾移民署与蒙藏委员会对藏人身份问题,一直“互踢皮球”:(录音)“蒙藏(委员)会说当初移民署如果不做什么事的话,那蒙藏没办法。叫我们去移民署嘛,那我们去移民署,移民署说要去蒙藏那边。我们有跟移民署说我们去过好几次蒙藏,他们也完全不理我们。”

为了解决在台藏人正面临的生活困境,他们迫切希望“移民署应拟定专案处理,蒙藏委员会积极协助”。

现行的蒙藏法规是由蒙藏委员会所组成的审查小组认定其身分,但一旦证明的申请遭到驳回,藏人便求助无门,因为政府并未告知后续的申诉救济管道,也没有积极提供协助。由于无法取得身分,导致在台藏人无法工作、甚至生病也不敢前去就医。

修正后的《移民法》第十六条仅保障2008年12月31日前入境台湾的藏人,之后来台的藏人都只能以签证的方式入境、无法取得居留权。札西慈仁表示:(录音)“我们西藏人的问题,不可能在2008那边结束,如果蒙藏委员会真的关心藏人的话,应该要继续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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