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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藏人纪念《十七条协议》签署日强调西藏独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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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7年5月23日报道】今天是中共与西藏政府间签署《十七条协议》66周年纪念日。流亡社区非官方机构“西藏青年会”在达兰萨拉举办活动,强调西藏在历史上的主权独立地位。

今天(5月23日)是1951年中共政府与西藏噶厦政府签订《十七条协议》66周年纪念日。

流亡社区规模最大的非官方机构之一“西藏青年会”,于印北达兰萨拉举办话剧表演及游行活动,抗议中共强迫藏人代表签署所谓的《十七条协议》,并以此为法律依据侵占西藏至今。

藏人表演话剧,重现西藏代表当年被迫签署协议的情形

西藏青年会会长丹增晋美在活动现场告诉本台,《十七条协议》的签署历史,揭露了中共所谓“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的谎言,更加证明了西藏主权独立地位,因此流亡藏人应积极纪念这一日子,强调西藏曾经的历史地位。

1950年10月6日,中共政府与西藏噶厦政府谈判破裂后,中共发动昌都战役,打败西藏军队,之后攻克昌都,迫使藏军投降。

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五人代表团前往北京。1951年5月23日,阿旺晋美在没有向西藏政府汇报的情况下,以代表名义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共十七条,简称《十七条协议》。

1959年3月发生西藏和平抗暴起义,达赖喇嘛尊者带领约10万藏人流亡印度等国。中共政府随即单方撕毁这一本就为强迫签署的《十七条协议》。协议中关于西藏制度不变、达赖喇嘛地位不变、不强迫西藏改革、维护西藏宗教等条款不再实施。

1959年6月20日,达赖喇嘛尊者于印度宣布不承认“十七条协议”,并声明“十七条协定”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下被迫签订的。西藏流亡政府亦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当年由阿沛•阿旺晋美率领的5人谈判代表团,是在中共当局的逼迫下和北京签署协议。当时他们在无法通知西藏政府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在协议上签名,文件上的印章没有他们的正式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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