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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台湾连线批中共新规让公安民警“依法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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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9年1月1日报道】中共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称民警行使职权时,若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不需承担法律责任。西藏台湾人权连线理事林欣怡受访时评论指出,中国的警察本就是当局压迫民众的工具,而此次的新规定更是大开公安滥权方便之门,让公安民警可以依法作恶。

西藏达泽多 贴着“藏汉一家亲”的中共装甲车 网络图片

中共公安部去年12月7日通过《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同月29日发布,并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该份规定中有关公安民警侵害他人权益可以免责的条款引发哗然。

其中第十四条为:“民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西藏台湾人权连线理事林欣怡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在中国,公安、警察的本质不是打击犯罪,而是中共政权的压迫人民工具。公安本来就有很大的权力,看看他们如何对待709律师以及家属,例如李文足。”

林欣怡指出,中共新规允许公安不必为损害人民权益负责,而挑战公安执法权威的民众又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规定更是大开公安滥权方便之门,让公安民警可以依法作恶。”

新发布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第十五条,还对公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设立种种限制措施,包括“公安机关不应当受舆论炒作、信访投诉等人为因素影响,不当或者变相追究民警责任,加重对民警的处分、处理。”

林欣怡以菲律宾总统杜特蒂上台之后,未经司法审判就对七千多人进行法外处决的情况为例,表示她担心中国只会更坏,不会更好。

以后,在西藏、新疆地区,中共的公安更可以用鸡毛蒜皮的小事来欺压,对付合法争取人权、反抗不公平对待的藏人或维吾尔人。国际社会应该要持续的关注这个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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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军车上的“人民武警爱人民”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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