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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达瓦才仁:西藏十七条和平协议究竟和不和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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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19年3月8日报导】近日在台湾讨论沸沸扬扬的两岸和平协议,不少人拿此协议与西藏1951年和中共签订的十七条和平协议做比较,和平协议究竟和不和平?为什么西藏要和中共签订这份协议?本台采访藏人行政中央驻台代表达瓦才仁,透过他的介绍让我们更了解签订十七条和平协议的历史背景。

西藏代表与中共签订十七条和平协议时的合影

置身事外引来杀身之祸

达瓦才仁表示,西藏在过去的第一、二次世界大战都是作壁上观,即使是邻近国家──中国内战的时候也是置身事外,因为西藏人从来不认为跟中国有什么关系,西藏本身是个独立的国家。

所以1949年当西藏人得知中国内战结束的时候,西藏的外交部正式发函给中国政府,一是表示恭喜,二是想和中国商讨过去被中国政府(国民党)侵占的土地归还问题,而且也希望中国政府能约束边界的军队,不要越过边界引发冲突。他提到:“西藏政府当时的心态是希望能够利用这个新政府的成立,把中国政府过去,也就是国民党政府过去侵占的土地,比如说西康省、青海省,把这些地方收回来。”

达瓦才仁指出,当时毛泽东在收到西藏外交部的信以后,给中国军队的指示是“解放西藏宜早不宜迟”,因为当时西藏的军队只有七千多人,很容易可以解决。但是因为西藏的主权地位,可能会引起国际的干涉,而中国政府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问题,便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去解决。

求助国际支援无门

1950年中国军队就对西藏发动了进攻、入侵,西藏军队一共才七千人,这样的状态下藏军当然就一下子就战败了。而西藏政府跟人民听说了中国入侵西藏的消息,举国哗然。

当时达赖喇嘛尊者已经亲政了,他到西藏的边界城市卓木,向联合国和国际社会请求支援,希望能够借助国际力量来保卫自己。达瓦才仁表示:“但是国际社会对西藏的请求非常冷淡,因为在过去西藏满足于自己孤立主义的身分,没有跟国际上做很好的功课,所以说在国际上我们也缺乏这样的一个国家、朋友。”

而中国政府在打败藏军以后,不断的要求西藏派遣代表去跟他谈判,而且还指定被中国政府俘虏的西藏康区的总督阿沛•阿旺晋美为代表团的团长。

诱之以利,胁之以威

达瓦才仁指出,这就是当时双方谈判前的背景,而那时候中国政府当然没有说西藏是一个独立国家,但中国也没有说西藏必须要把自己当成地方政府,而是先进行谈判,但是谈判成功的话,中国就能确定西藏的地位。所以中国政府是很急迫地想要达成他的和谈,并提供了很优渥的条件和做了非常好的承诺。

他表示:“在这些条件和承诺下,西藏人会觉得既然已经亡国了,我们的军队也已经被打败了,而中国政府提供了这么多的优惠的条件和这么多的承诺,也愿意跟你签协议,那么西藏的未来、宗教、文化和民族多少都有保障,所以这个虽然不是最好的结果,但也不是最坏的结果。”

但是西藏的代表去中国的时候,西藏政府一再地明确的告诉他们并没有签约的权利。

达瓦才仁表示:“他们到那里中国强迫他们签的时候,我猜可能也受到了中国政府所提供的十七条协议里面给予的很多条件的诱惑,或者是怎么说呢,总之他们就屈服于中共的压力而签署了协议。”

他提到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需要盖印,其实代表团有带印章,但他们对中国政府表示没带印章,而中国政府就在北京给他们刻了印章,他说:“那印章的一些字还被刻错,那些刻错的印章到现在还盖在十七条协议的正式文本上面。”

所以通过这样的方式中国政府确立了对西藏的主权,条约的第一条说西藏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而且第十七条的规定就是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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