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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就藏人行政中央法官任命条件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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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声2023年03月22日报道】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的第七天会程中,讨论了藏人行政中央针对最高法院法官候选人条件的修宪提案。

图片截自TTV直播视频

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的第七天会议上,藏人行政中央提出了一项议案,要求修改有关西藏人民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与两名法官候选人条件的宪章条例。

藏人行政中央司政边巴次仁提出议案,要求修改有关西藏人民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与两名法官候选人资格的宪章条例。司政希望未来在任命三名法官人选时,候选人只需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中任意一项。条件一,在任一国家内担任法官五年以上;条件二,在藏人行政中央所属的任一法院从事法律工作达十年;条件三,在其他国家的法院担任律师达十五年;条件四,具有法学士学位,并在藏人社区从事律师职业达二十年;条件五,如果无候选人符合上述条件,也可在藏人行政中央工龄达二十五年以上的公务员中挑选。

此外,藏人行政中央司政还在议案中提出,之前法官候选人年龄须达50岁,希望透过修宪将年龄限制下调至45岁。议会就此提案展开了讨论。

扎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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